舞龙灯
时间:2016-02-28 点击:796次
明清以来,舞龙灯是台江地区群众最爱的民间游艺之一。龙灯按龙的造型,用竹、木、布扎成,体长20~30米,分龙首、身、尾,共9节,龙身占7节,内心用以点烛,每节支以棍子,撑棍即舞,另有龙珠一颗,珠引龙舞。民国时期,台江地区沧洲飞云堂制作的龙灯,独创一格,与众不同。在龙灯的节与节之间的联结上,用小指粗细的藤条,扎成与龙脖子同等大的圆圈,再把藤圈按约1市寸的距离,用4条麻绳绑紧联结起来,成为一串活动的藤圆筒(其所以不用竹而用价钱较贵的藤条,是因藤条韧性强,舞动时不易折断之故),使整条龙灯似一条圆滚滚的活龙。龙头、龙尾和各节都装上活动的铁马,作为点烛之用。在舞法上除“环场赶珠”、“四方飞舞”、“起项腾飞”、“翻肚晒甲”外,另创“衔尾抢珠”和“正面团龙”两个动作。“衔尾抢珠”时,由于是“实心”圆滚滚的整条龙,首尾相衔,翻腾追逐,极为生动。“正面团龙”,是根据庙宇内阶陛石雕的“正面团龙”造型,细加揣摩,以龙首为中心缩紧圈子,随着锣鼓乐,首、尾、后节按一定的位置固定下来,就成为活生生的一幅“正面团龙”图案造型。民国19年(1930年),这条龙灯在后洲一次大火灾中被焚毁。民国21年,沧洲飞云堂又制作一条龙灯,比前更为考究壮观。龙眼睛用上五节大手电筒的反射镜头,舞动时掀动开关,精光闪烁。龙被不用颜色套印,而是用小镜片绣成鳞甲状的框线,再用镀光的白铁皮剪成甲片形状。每片再用手工把中心敲打凸起来,用线钉在绣好的框线内,鳞甲形象逼真,一舞动就闪烁生辉。因为龙被的造工细、价格高、怕被烛油污染,除龙头龙尾保持用特制的龙灯烛外(旧俗请龙头烛以示吉利),整条龙全用乾电池照明,另外还配以24面的云片灯。有一次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在南较场(现五一广场)表演,全场关掉电灯,映着月光,整条龙灯飞舞盘旋,鳞甲闪烁,穿插四周云片的移动,极为壮观。民国37年,这条龙灯在达道路延及后洲六铺的一场大火中被焚毁。新中国成立后,舞龙灯活动继续开展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被禁演。1978年后恢复。